
翔安区高技能人才
政府津贴申报办事指南

一、对象
在翔安区同一企业用工登记并社保缴交满一年以上的紧缺工种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人才。


二、条件
1️⃣ 所持职业资格证书需为三级/高级、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且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地方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官方网站查询到的才可申请;
2️⃣ 自申请之日起与所在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如2020年4月10日申请,合同需到2021年4月10日以后);
3️⃣ 在同一企业用工登记并社保缴交满一年以上(如2020年4月10日申请补贴的是补贴2020年1、2、3月,社保截止2019年12月时需交满一年方可申请);
4️⃣ 未享受省市其他技能人才优惠政策。


三、补助标准
按高级工300元/月、技师500元/月、高级技师800元/月发放政府津贴。享受期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


四、需提供材料
1️⃣ 《翔安区高技能人才政府津贴申领表》(一式两份,企业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服务综合平台的区级优惠模块进行网上申报,初审过系统打印申领表);
2️⃣ 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需把有技能等级页和姓名证书编号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 与企业签订的自申请之日起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及复印件;
4️⃣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5️⃣ 申请人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复印件(并签名);
6️⃣ 所在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6项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五、申办流程
1️⃣ 每年1、4、7、10月份的10-20日为网上申报时间,由企业登录厦门i就业平台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申请补贴,系统初审过后打印申领表(一式两份);
2️⃣ 系统初审提交后,准备齐第四条所列纸质材料,于每年1、4、7、10月份10-25日的工作日将材料提交至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6楼就业中心。
3️⃣ 申请人将上述材料交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区就业服务机构将相关材料报送区人社局,区人社局在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审核情况签署审批意见后,区就业服务机构依照财务规定流程将补贴资金转入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六、注意事项
1️⃣ 紧缺工种以市人社局当年度发布的急需紧缺工种为准,当年度没有发布的参照上一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认定;新申请的以最新发布的紧缺工种目录为准,已申请的累积享受不超过36个月。
2️⃣ 所取得的职业技能证书需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www.osta.org.cn)、地方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等官方网站上可查询到证书信息,方可认定。
3️⃣ 企业在提交纸质材料时要将申请表信息填写完整(申请人、企业意见、负责人等均需填写),并应在规定交件时间前将申请所需材料提交至就业中心,截止收件后提交的一律退回。


